“农户—批发商(第三方批发)”型流通模式是指农户与果蔬批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将果蔬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再将果蔬产品通过其他流通渠道卖给消费者的一种流通模式。该模式在操作时应注意:

(1)应与多个批发商建立合作关系。实践表明,农户过度依靠某一个批发商,会降低农户对果蔬产品定价的发言权,无法获得公平的交易价格。

(2)应在多个批发商中重点选择2~3家批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批发商长期稳定的合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果蔬市场的价格波动和经营风险。

(3)应与重点批发商开展订单式业务合作。批发商能够较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的信息,农户可以根据批发商的需求生产果蔬产品。

(4)在果蔬产品畅销时处理好和批发商的合作关系。果蔬产品畅销时,要着眼于长期利益,建立与批发商的信任关系,要保障对批发商的产品供应,这样在果蔬产品滞销时,批发商才能竭力采购滞销产品。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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