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特质可分为三类,其中每一类特质对人格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一类为“首要特质”,这是一个人最典型、最有概括性的特质,它影响到一个人的各方面的行为。这种首要特质并非每个人都具有,它只有在少数人身上可以观察到。因此,具有某一首要特质的人常被看作是典型人物。像小说中的典型人物或某个历史时期中以某一特征而闻名的知名人物。如《红楼梦》中“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王子复仇记》中“优柔寡断”的哈姆雷特;以及野心勃勃的战争狂希特勒,等等。这些具有代表性的、用一个特征就能把某人特点概括出来的人格特质就是首要特质。所以,首要特质是具有高度概括性的个人特质。1

第二类是“中心特质”,其概括性比首要特质低,渗透性也略差,是构成一个人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的特质,在每个人身上一般具有5—10个,这些特质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如林黛玉的清高、率直、聪慧、孤僻、内向、抑郁、敏感等都属于她的中心特质。当你在描述某一个人时,你会用几个特征概括出这个人的一贯表现,如某人活泼、乐群、聪慧、易变、不踏实等等,这些特点往往就是此人的中心特质。中心特质虽然不是人格的支配者,也不如首要特质那样典型,但它们也是构成一个人行为倾向的重要因素。2

第三类是“次要特质”,这种特质是最不普遍的、概括性最差,平时不太显现的人格特质,它们只在特殊情境下才会表现出来。如某一人在尊长面前表现得恭敬顺从,但在其他场合下却并非如此。这种与特定场合相联系的个人特质就是次要特质。2

特质描述一般认为,特质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格结构,特质被看作是一种神经心理结构。

人以特质来迎接外部世界,人以特质来组织经验,没有两个人会有完全相同的特质,因为每个人对待环境的经验和反应都是不同的。

特质特点1.特质不是有名无实的;(每个人都有其“内在的、一般的行为倾向”,寻找和天空这些倾向正是心理学的任务,而不是仅仅从理论上要人相信特质。)

2.特质比习惯更具有一般性;

3.特质具有动力性;

4.特质的存在可以从实际中得到印证;

5.一种特质对另一种特质仅是相对独立的;

6.特质与社会判断或道德不同义;

7.特质既可以是个体所具有,也可以是群体所具有;

8.行为或习惯与特质不一致时,并不证明特质不存在。

健康人格1.自我广延的能力(capacityforselfextension);

2.与他人热情交往的能力;

3.情绪上的安全感和自我认同感;

4.具有现实性知觉;

5.具有自我客观化(self-objectification)

6.有一致的人生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