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义及讨论方向

边缘儿童这一概念,在一些非学术性的文章或刊物中出现频率较高, 通常被用来描述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或者是一些行为偏差的儿童。2

学术界集中讨论边缘儿童的论述较少,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从教育学的角度论述边缘儿童的成因以及治疗方法;12.从比较研究的角度,介绍国外预防儿童边缘化的做法。3

对偏正名词“边缘儿童”的界定可以从对“边缘”的理解入手。社会学认为,边缘与中心或是主流是一对相对的范畴,或者说,边缘就是一种非主流的状态,这种非主流的状态可能是被动排斥的,也可能是主动疏离的;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后天养成的,表现为生活方式、价值理念、行为特征等文化方面的特征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差异。然而,这种差异并非绝对地导致边缘状态。只有不被承认的或是被忽视的差异才导致边缘状态。2

边缘性表现边缘儿童的边缘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情绪焦虑与同龄伙伴相比,边缘儿童感情脆弱、性情及脾气粗暴、情绪不稳定;情绪紧张,或出现耸肩、眨眼、喉咙干咳、手指握拳、咬嘴唇、掐别人等动作;或表现出拘谨、紧张、胆小、躲避、退缩等行为;对新环境不适应,害怕或不愿意上幼儿园,即使上了幼儿园,也对周围环境保持警觉、退缩,对老师和同伴的呼唤置之不理,回避与人发生目光的接触,不能与人亲近,被人拥抱时身体僵硬。1

行为偏差边缘儿童开始是作为正常儿童进入幼儿园集体,随着集体生活时间的延长,逐渐表现出与一般孩子不同的行为。他们似乎或多或少兼有自闭、多动、社交退缩、弱智、感觉统合失调、行为障碍等多种症状,行为介于多种问题的边缘,兼具了各种症状或多或少的特征,形成一个综合的、不能用某一种名称来准确加以归类的个体。

边缘儿童不能控制自己,常常不分场合做出不相适宜的行为,使自己在集体中显得另类。他们或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不能理解老师的要求和指令,在课堂上发出大声尖叫等行为,影响到正常的集体教学活动;有的边缘儿童虽然愿意参与集体活动,但又不能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有困难;或行为刻板、固执、念旧,拒绝新鲜事物;或动作发展不协调,动作反应慢,动手能力差。他们对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缺乏兴趣或兴趣狭窄、活动内容和形式千篇一律;迷恋于摆弄某一件物品,有时表现出退缩或无所事事。1

交往不畅边缘儿童一方面想与同伴一起玩,而另一方面却又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使他们不能融入同伴集体而被同伴忽视和拒绝。他们缺乏社交技能,在如何利用语言来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对别人说话内容的理解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表现出答非所问、重复别人的语言、自言自语、颠倒混用人称代词等;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常以嘴咬、手抓、脚踢、拳打等方式来伤害同伴,导致交往不畅或交往失败,由于他们不能顾及别人的想法,而遭到同伴的拒绝或排斥,游离于同伴集体之外。1

游离群体边缘儿童对集体生活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适应,不能遵循教育的常规要求。他们很少或几乎不能与教师在语言、身体动作、目光等多方面发生积极的互动行为,教师感觉到用正常的方法对边缘儿童没有效果,只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致使他们最终由被教师关注的中心逐渐滑向边缘。从物理空间距离来看,边缘儿童是和同伴在一起的,而心理距离却相距甚远。1

边缘儿童是各种儿童所共有的行为模式的夸大或各种问题的不同组合,他们的智力基本上都在正常范围内,但由于行为习惯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小学阶段的学习。对于行为习惯的矫正,通过口头讲道理是于事无补的。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缺陷可能是因为没有适合他们兴趣的活动动机,所以不能唤起其高度的注意。一旦儿童找到了适合自己兴趣的工作,其缺陷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4精神分析学派认为,游戏是儿童补偿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焦虑和挫折的一种手段。只要让儿童有充分游戏的机会,就能达到治疗的效果。1

儿童边缘化的成因布朗芬布伦纳(UrieBronfenBrenner)对生态环境与人类行为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个体发展的环境是一个由小到大层层扩散的生态系统,每一个系统都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个体的发展施以影响。这些环境以学校、家庭、社区、整个社会文化以及个体与其环境之间、环境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与联系等不同的形式具体地存在于个体发展的生活中,在个体发展的不同时期在不同方面给予不同的影响。5

家庭生态失衡儿童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生态因子,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环境进行双向的互动而不断地适应新的环境。生态系统以不同的形式作用于不同的儿童,对儿童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儿童及其所生存的生态环境系统与另一个儿童的生态环境系统看起来或许是相似的,但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中的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不同的。个体在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受到各种环境因素所施加的不同影响,环境对个体发展影响的方面有所不同。由于儿童自身的弱小,承受来自环境各种压力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当外来作用力大于儿童所能承受的范围时,儿童就会因缺乏自我调控而出现混乱和无序,边缘儿童是成长生态环境扭曲的产物。家庭生态失衡是儿童边缘化的诱因。家是一个影响儿童发展的最重要的生态因子,家庭是儿童生活中与之发生关系最多的微观环境。这个生态因子又是由不同的子因子组成,微观系统由儿童生活的每一个时空阶段或片段组成,这每一个时空阶段或片段,就构成了家庭这个微观环境的子系统。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会影响到儿童的发展。当某个子系统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并破坏到整个微观系统的生态平衡。边缘儿童早年生活的家庭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不平衡的混乱状态,家庭生态系统中父母、老人、保姆等生态因子,对边缘儿童的回应方式完全不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边缘儿童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这些对边缘儿童产生不同影响的生态因子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相互影响,他们这种相互影响关系又会对边缘儿童产生影响。或许某一个生态因子单方面的作用并不会对边缘儿童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当系统中的多个生态因子,同时作用于儿童,就可能对儿童产生重大的影响。桑标(2005)对重要家庭生态系统变量的筛选发现,父母、家庭和家庭环境这三个变量群中,父母子系统对儿童心理的作用比另外两个子系统大,充分揭示了父母在儿童成长中的作用。父母子系统中的教养方式以及家庭文化娱乐匮乏的家庭环境子系统等,使得家庭生态系统处于一种不利于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消极平衡态。1

同伴缺失同伴缺失加深了儿童边缘化的倾向。同伴缺失主要是缺乏与同伴在一起的机会和可能,通过对边缘儿童的考察,我们发现有些孩子从一开始就缺乏与同伴交往的经验,导致了他们后来理所当然地失去了与同伴交往的机会;而有些边缘儿童早年是有同伴的,由于自身的问题,失去了与同伴交往的机会。在进入幼儿园之前,边缘儿童就已经变得比较被动、退缩和孤独了,缺乏与人交往的经验,当进入一个新的陌生环境后,通常就会出现适应慢或不适应等现象,很容易被同伴所忽视或排斥,逐渐变得不受欢迎,在班级中处于不受欢迎、受到拒绝或被忽略的地位。1

教师忽视教师忽视加剧了儿童的边缘化程度。幼儿园教师是微观系统中的一个生态因子,其言行必定受到她所生存的系统中各因子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边缘儿童在集体中的行为表现,使教师可能对他们采取较多的控制,或将他们从集体的教学活动中分离出来。这样可能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边缘儿童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二是教师对边缘儿童隔离的做法,给其他儿童提供了对待边缘儿童的态度和榜样,影响到边缘儿童在同伴中的生态位。教师的控制、教师与家长看待孩子标准和角度的差异、家园沟通不畅等导致了教师对边缘儿童的直接或间接忽视。生态系统有较强的自组织特性。家庭生态、幼儿园班级生态是边缘儿童成长的两个主要的生态环境系统。当某一种或两种外力对边缘儿童产生影响时,他们也许可以通过自身微弱的调节能力,与环境产生适当的双向顺应而保持平衡状态;但如果外界有太多的消极因素同时作用于边缘儿童,其作用力大于儿童自身的自我调节能力,或超出了他所能承受的极限时,边缘儿童的生态环境系统就发生错乱或扭曲。在不同情景的环境因素作用下产生了不同的行为,儿童就会因缺乏对环境作出主动的自我调控,而在行为或情绪方面出现混乱、失控和无序。1

边缘儿童的构成由于边缘化的成因不同,边缘儿童也表现出明显的分类趋势。大体而言,边缘儿童由以下一些儿童构成。

流浪儿童据民政部门估计,1997 年全国约有流浪儿童15 万人次,15 岁以下的占 90%以上。其中主要是因为经济困难和家庭关系紧张而流浪,此外,学校处境及儿童自身心理原因造成的流浪也占一定比重。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规定,民政部门应对流浪儿童负责。 1995 年以来,民政部投入资金 8000 万元,建成72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流浪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医疗、衣、食、住、非正式教育、心理咨询和行为偏差矫治等多方面的服务。2

流浪儿童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目前我国实行的救助保护措施还存在许多不足。现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服务主要是以全国各地救助保护中心为主的机构性服务,机构服务的数量、地域空间布局和质量亟待提高,相关家庭支援服务、福利政策服务和法律保护服务尚不足够,严重缺乏。可以说,绝大多数流浪儿童尚未纳入社会安全网的保护下。2

流动儿童流动儿童不同于流浪儿童,他们跟随其监护人在地区之间迁徙。在大部分情况下,流动儿童就是指从农村流动至城市的儿童。据统计,在流动大军中,大约有三百多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随同其父母一起流入城市中。以上海为例,2001年达20余万。流动儿童或者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或者在城市出生而继续留在城市,成为流动人口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在城市里成长起来的一代,却有着与城市儿童不同的成长性。值得一提的是流动儿童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鉴于教育在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性与现行教育政策的弊端,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远未完满解决,尚需政府和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2

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也是伴随人口流动加剧的而出现的一类群体。与流动儿童不同的是,留守儿童并未跟随父母流动,而是选择留在了其户籍所在地。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我国流动人口开始大规模出现以来,留守儿童就产生了,但作为一个面临突出问题而引起社会关注的群体,他们是在 2004 年以后才引起了广泛的注意。 目前,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其非正常的成长过程中。留守儿童的问题主要集中由于在成长期间与父母分开而导致的学习问题、生活问题与交往问题。2

残疾儿童残疾儿童是指那天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在智能或是体能上均有障碍或是一方有障碍的儿童。虽然我国政府、社会对残疾儿童倾投了巨大的关心,但是仍然无法阻碍残疾儿童的边缘化。这表现在,一、残疾儿童更易受到抛弃;二、残疾儿童更易受到歧视,更易产生自卑心理。三、残疾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令人堪忧。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率仍然偏低”是主要表现之一。

我国从 80 年代开始进行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试点,以北京市为例,试点 5 年以来,北京市的残疾儿童入学率从64.12%达到90.98%,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随班就读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而人们对残疾儿童和随班就读的态度是影响残疾儿童个体发展以及随班就读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2

孤儿指那些被遗弃或是在成长过程中失去双亲、无抚养人的一类儿童。这些儿童或入住专门的儿童福利院,或入住综合性福利院的儿童部。这些机构提供综合福利,不仅包括生活照顾,还包括所有的日常生活物质资料,并提供教育和医疗待遇,对残疾孤儿则提供康复服务。对那些失去家庭照顾和有先天或后天残疾的儿童来说,这种综合性福利是比较有效的,有利于资源调配和儿童服务规模效率的提高。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其中最大的缺点在于这种集中的院舍式照顾使儿童不能感受到家庭式的生活,可能不利于其身心成长。同时,我国财政对儿童福利院的支持力度不够,在儿童数量和需要增加的情况下,无法及时、充分地满足他们的要求。2

贫困儿童指那些处于贫困家庭中的儿童。家庭的贫困限制其发展的可能,从而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随着对贫困概念理解的深入,人们意识到贫困不仅是一种经济状态,更是一种文化、精神状态。贫困与其说是个人因素所致,不如说是个人之外的社会因素所致。贫困不仅导致人的健康状况不佳,更严重的是,它带来了足以威胁稳定的社会排斥。因此,人们制定了各种反贫困的社会政策,统称为社会融入政策,其中就包括反儿童贫困化的社会融入计划。这些计划以提高儿童所在家庭或是其父母的福利为手段间接提高儿童福利,帮助其更好的融入主流社会。这些计划自实施以来,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2

受虐儿童受虐儿童是指遭受虐待的儿童。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儿童虐待的定义为“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及有操纵权的人作出的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或潜在伤害的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和 / 或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及经济剥削。6

儿童虐待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中。有研究指出,“在 2000年,约有57000名儿童被杀害,其中0-4岁幼儿的危险性最高。更多的儿童遭受非致死性的暴力和忽视。 ”7

在中国,儿童虐待现象也屡见不鲜。据中国台湾省“内政部”公布最新资料显示,岛内虐童案层出不穷。光是 2006 年就发生 1 万多起虐童案,平均每天至少有 27 名儿童被虐待。

在广州市进行的一项针对儿童虐待的调查数据显示,4 585 名初中生近 6 个月内遭受言语/精神、躯体和性虐待的发生率分别为79. 5%,27. 4%和 0. 5%;平均每人遭受 2. 75 种不同形式言语/精神虐待。8

儿童虐待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可能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之外,还会造成受虐儿童的心理扭曲与人格障碍,危害其健康成长。有研究显示,曾遭受儿童虐待者人格障碍发生率是无儿童虐待史者的4倍。

自上个世纪 60 年代儿童受虐现象走入公众视野以来,人们对儿童受虐现象的理解也日趋理性,认为儿童受虐现象成为已经一个公共卫生问题。政府部门与各种社会组织介入到与儿童受虐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当中,积极帮助受虐儿童及其家庭,在儿童虐待现象的预防与救助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