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毒性
马桑性味辛、苦、寒。我国中医药书籍对其毒性均有记载,《贵州民间药草》称马桑有大毒,《重庆草药》记载其有小毒,《贵州草药》则称其有毒。研究显示马桑全株有毒,尤以嫩叶及未成熟的果实毒性最大。人误食马桑青果15~60g可致中毒。马桑含有的毒性成分主要为马桑内酯(马桑毒素)、吐丁内酯、马桑宁、马桑亭等倍半萜内酯类物质,马桑内酯也用于制造大鼠癫痫模型。
毒物代谢动力学马桑毒素由小肠吸收,饮酒可促进其吸收。马桑内酯吸收速度比吐丁内酯快,但其体内代谢亦快,故作用持续时间较短。马桑毒素小部分由肾脏排泄,其经口染毒约1h左右,即可有少量毒素在尿中出现。
中毒机制马桑内酯及吐丁内酯在体内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性触突传导过程,阻断脑和脊髓中γ一氨基丁酸(GABA)对受体的作用,是γ一氨基丁酸受体拮抗剂。马桑毒素能够刺激延脑,兴奋呼吸中枢、血管运动中枢以及迷走神经中枢,增强脊髓反射,产生惊厥。
对马桑果中毒致死者的尸检发现:脑、心、肝、肺、肾及肾上腺皮质均呈水肿淤血,伴有白细胞浸润,尤以脑水肿和肺水肿最为严重,并见蛛网膜下腔出血、神经细胞变性坏死等病理改变。12
临床特点中毒途径及原因主要为经口中毒。马桑果如豌豆大小,圆形多肉,未成熟时呈绿色,成熟后为紫红色,肉部多浆,味甜略涩,儿童多因当作野果误食而中毒。
潜伏期马桑中毒潜伏期较短,一般在食后1h左右(0.5—3 h)出现症状。
临床表现发病初期表现为恶心、呕吐、流涎、头晕、头痛、胸闷、乏力、腹部不适、腹痛等症状,偶有腹泻,少数患者出现全身瘙痒。病情较重者还可出现精神萎靡、烦躁、血压升高、呼吸加快、四肢及全身抽搐等症状。严重中毒患者可出现频繁抽搐、癫痫持续状态、高热、昏迷、瞳孔对光反射迟钝或消失、窦性心动过速或过缓,呼吸道分泌物增多,肺内可闻及湿性啰音,甚至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而导致死亡。部分患者还可出现肝、肾功能损害。
实验室检查血中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升高,尿蛋白阳性,血中肌酐、尿素氮、谷丙转氨酶均可升高,心肌酶谱亦可发生改变,血电解质检查可出现低钠、低钾、低氯。心电图可出现心律不齐、窦性心动过速或过缓,S—T段及T波异常。
中毒处理原则清除毒物迅速彻底清除毒物:催吐、洗胃、导泻、利尿以彻底清除体内毒物,防止毒素吸收,是抢救马桑中毒的首要措施。为了争取将尚未被吸收的马桑毒物残渣从消化道彻底清除,立即采取催吐、插管洗胃、导泻等方法。
催吐:对于食入较少、神志清楚、年龄较大的患儿可采取口服催吐洗胃,一般口服温开水或1:5000~1:10000的高锰酸钾溶液100~200ml/次后,用压舌板压舌根或刺激咽部致呕吐,反复进行直至呕吐物中无果实残渣为止。
洗胃:立即插管洗胃,一般采用鼻插管。年龄较小的患儿采用人工洗胃,用50ml注射器,1:5000~1:10000高锰酸钾溶液,每次50~100ml反复冲洗。每次注入液与抽吸液应相等。年龄较大的,用自动洗胃机,按不同年龄调节液量大小,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内无果实残渣为止。洗胃时患儿应取侧卧位,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对惊厥、抽搐患儿洗胃前要先用镇静剂,洗胃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情,出现持续抽搐时,停止洗胃,先抗惊厥,待抽搐停止后再继续洗胃。
导泻:洗胃后经胃管注入25%硫酸镁溶液0.4~0.5ml/kg体重导泻,促进毒物排出。
利尿:用呋塞米静脉注射,可促进毒素的排出。
镇静及有效控制抽搐可选用地西泮和苯巴比妥抗惊厥,前者作用于GABA调质,使GABA与受体结合增加,后者增强GABA作用,但应注意短时间内不要过多重复给药,以免出现呼吸抑制。亦有文献报道维生素B6是GABA合成过程中的辅酶,苯巴比妥促进GABA功能,二者合用,可使抑制性神经递质GABA合成增多,因而达到良好的止惊作用。如一般镇静药物效果不佳,可选用静脉麻醉药物予以止痉,但一定要在保证呼吸道通畅的情况下进行。禁用吗啡类镇痛药物、尼可刹米等中枢兴奋剂及其他乙醇的药物。
对症支持治疗应加强对症支持治疗,如有紫绀、呼吸困难等缺氧症状时,应及时给予吸氧。对于心率减慢者,可用阿托品阻断心脏M胆碱受体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患儿频繁呕吐时,要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防止其他并发症的发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