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数收敛的定义

设有数列 ,此数列的项依次用加号连接起来,即 ,或 ,称为数值级数,其中 称为级数的第 项或通项,取级数前 项的和为 ,称为级数的 项部分和。若级数的部分和数列 收敛,称此级数收敛,否则,称该级数发散1。

根式判别法定理 (根式判别法)有正项级数 ,存在常数

1)若对一切 ,成立不等式

则级数 收敛。

2)若对一切 ,成立不等式

则级数 发散。

**证明:**由1)中条件有

因为上式右边等比级数当 时收敛,故由比较原则,这时有级数 也收敛。对于情形 2),由条件可以推出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由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可知,级数是发散的。证毕

推论1(根式判别法的极限形式)设有正项级数 ,且

1)当 时,级数 收敛。

2)当 时,级数 发散。

推论2设有正项级数 ,且

1)当 时,级数 收敛。

2)当 时,级数 发散。

根式判别法的局限性根式判别法本质上还是比较判别法,是将级数和几何级数 2比较得到的,是在正项级数敛散性判别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不少级数均可依此法判别其敛散性。

从理论上来说,凡是能用比式判别法判断其敛散性的级数,必定也能用根式判别法来判断其敛散性,但反之不成立。这说明根式判别法较比较判别法有更大的适用性,但是,根式判别法也有其失效性。在根式判别法只讨论了 的情况,并没有考虑 的情况,也没有考虑 不存在又是怎样的情况。例如 都有

但前者收敛,后者发散。这说明这种判别法存在着一定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