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机说(Vitalism)又译为生命主义、生气论、活力论、生机说。该观点认为生命的运作,不只是依循物理及化学定律。生命有自我决定的能力。活力论认为生命拥有一种自我的力量(elan vital),或是称为生命力(life-force)、生机脉冲(vital impulse)、生命活力(vital spark)、生命能量(energy)、甚至有些人称此为灵魂、气。这种力量是非物质的,因此生命无法完全以物理或化学方式来解释它1。
理论发展古代生机说在人类历史上存在长久的历史,且最早渊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认为事物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形式构成事物的本质,在事物的形成中起决定作用。而生物的形式是灵魂,即“隐德莱希”(entelecheia的译音),它赋予有机体以行为完善性和合目的性。灵魂的性质决定有机体的机能和结构。植物只有一种司营养和繁殖的灵魂,动物另有一种司感觉的灵魂,人类除了这两种灵魂外,还有一种理性的灵魂。
近现代在启蒙时代,比利时的J.B.赫耳蒙特、德国的 G.E.施塔尔(1660~1734)、C.F.沃尔夫(1733~1794)、J.布卢门巴赫(1752~1840)和法国的 M.F.X.比夏(1771~1802)等人。他们各自提出不同的名称,如赫耳蒙特的“生基”、施塔尔的“精气”或“有感觉的灵魂”、沃尔夫的“自发力”和布卢门巴赫的“形成欲”等,代替亚里士多德的灵魂概念,并都用一种超自然的精神力量说明各种生命现象2。
19世纪永斯·雅各布·贝采利乌斯(Jöns Jakob Berzelius,1779年8月20日-1848年8月7日),瑞典化学家,现代化学命名体系的建立者曾提出,有机物的形成是以生命力的存在为基础,后来被一系列的有机合成(如维勒尿素合成)事实证明为错误3。
20世纪20世纪初,德国胚胎学家和哲学家杜里舒提出新生机说。他把生机说定义为生命过程的自主理论,并企图依据胚胎学的成果予以证明。“生命自主”的主要证据出于他1891年所做的海胆卵发育实验。他将第一次分裂后的两个分裂球彼此分开培养,发现每个分裂球都能发育为完整而较小的胚胎。这一结果无法用机械的因果关系作出解释,因此他反对胚胎发育的机械论观点,认为卵作为一个和谐的、等潜能的系统,隐藏着一种能调节生物发育的精神实体,即“活力”或“隐德莱希”,以保持胚胎的完整性并使机体具有自己修复和再生的能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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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磊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来源: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