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公众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等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变化,作者简单介绍了《名录》更新过程,认真对比了新旧《名录》内容变化,并将归属渔业部门管理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了归纳总结,仅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更新始末

我国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为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1989年1月14日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其后于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和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没有对《名录》进行系统更新。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原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启动《名录》调整工作,通过开展资源调查、收集资源数据、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名录》调整方案报审稿,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于2月5日正式向公众发布。

调整后的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

二、新旧《名录》中由渔业部门管理的水生野生动物变化情况

旧《名录》中归属渔业部门管理的水生野生动物有48种类(44种和4类):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2种和1类(红珊瑚所有种);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32种和3类(水獭所有种、鳍足目所有种、其它鲸类)。

在新《名录》中归属渔业部门管理的水生野生动物有302种类(294种和8类):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6种类:45种和1类(红珊瑚科所有种);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56种类:249种和7类(闭壳龟属所有种、金线鲃属所有种、细鳞鲑属所有种、海马属所有种、角珊瑚目所有种、石珊瑚目所有种、苍珊瑚科所有种)。

在新《名录》里,归属渔业部门管理的302种类水生野生动物中,具体统计情况如下:

保护等级升级的有21种:一级保护21种(全部由国家二级保护升为国家一级保护);

新增为保护物种的有215种类:一级保护11种,二级保护204种类(197种和7类);

保护等级未发生变化的有66种类:一级保护14种类(13种和1类),二级保护52种。

作者通过对比新旧《名录》发现,旧《名录》里能进一步细化的分类单元,在新《名录》中都实现了细化,如:水獭所有种、鳍足目所有种、其它鲸类这三类均细化为具体物种;而对于那些在动物分类学或自然分布上还存在争议的分类单元,新《名录》则采用“类”来涵盖该分类单元的所有物种。

《名录》中的spp.代表所有种,也就是本文所称的“类”,新《名录》共包含8类:一级1类(红珊瑚科所有种),二级7类(闭壳龟属所有种、金线鲃属所有种、细鳞鲑属所有种、海马属所有种、角珊瑚目所有种、石珊瑚目所有种、苍珊瑚科所有种)

此外,作者还统计了新《名录》里的水生野生动物,更改物种名称、调整主管部门、由原分类单元细分为具体种、由原具体种归合为其上级分类单元等相关情况。

更名11种:一级5种,二级6种;

调整主管部门3种(由之前的林业部门管理划归现在的渔业部门管理):一级1种,二级2种;

由旧《名录》细分而来的有45种:一级13种,二级32种。水獭所有种细分为2种(均为二级);鳍足目所有种细分为5种(一级1种,二级4种)其它鲸类细分为种38种(一级12种,二级26种)。

旧《名录》中5种水生野生动物(三线闭壳龟、云南闭壳龟、金线鲃、秦岭细鳞鲑、克氏海马)被合并归到新《名录》中其对应的上级分类单元里,这4类均为二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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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强军、刘康

参考文献:

[1]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国务院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批复[EB/OL].http://www.forestry.gov.cn/bhxh/645/content-334732.html,2010-2-1.

[2]农业农村部.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EB/OL].http://www.moa.gov.cn/ztzl/cjjbtb/gzdt_26285/202102/t20210207_6361359.htm,2021-2-5.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EB/OL].http://www.forestry.gov.cn/main/5461/20210205/122418860831352.html,2021-2-5.

来源: 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