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肥胖分为哪4级,针对不同分级如何进行规范诊疗?《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5大亮点,一文汇总!
近年来,我国超重和肥胖人群的患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成年人的肥胖症患病率达16.4%。肥胖症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在6-17岁的青少年儿童中,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分别为11.1%和7.9%。6岁以下儿童的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分别为6.8%和3.6%。2019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显示:超重和肥胖症导致的死亡在全因死亡中占比由1990年的2.8%,上升至2019年的7.2%。
2024年10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正式印发《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提高肥胖症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该《指南》是由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的首部肥胖症诊疗的权威指南,梳理并规范了肥胖症多学科诊疗方案和路径,开启了我国肥胖症诊疗的新时代。
指南编写委员会主任委员、执行主任委员
亮点一:细化肥胖分级——
“轻、中、重和极重”,提出分级管理建议
《指南》指出,肥胖症是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血脂异常等疾病和心、脑和肾脏疾病发生危险因素的重要“土壤”,同时也是导致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生殖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肿瘤和精神心理疾病的重要病因。
为更好指导临床实践,《指南》提出对于BMI≥28 kg/m^2的肥胖症患者进一步分级。根据肥胖症国际分级标准及亚洲人群特征,以及指南专家组的讨论共识,将肥胖分级为:
01肥胖分级
➤轻度肥胖症:BMI达到28.0 kg/m^2且低于32.5 kg/m^2;
➤中度肥胖症:BMI达到32.5 kg/m^2且低于37.5 kg/m^2;
➤重度肥胖症:BMI达到37.5kg/m^2且低于50 kg/m^2;
➤极重度肥胖症:BMI达到或超过50 kg/m^2。
亮点二:精细诊断,个体化治疗——
提出全新“超重和肥胖症诊疗路径图”!
《指南》指出,肥胖症的治疗手段多样化,通常包括行为精神心理干预、运动干预、医学营养治疗、药物治疗、外科手术治疗及中医药治疗等方法,而不同治疗方法各有其特点及适应证。因此,在治疗决策上,需要根据肥胖症的精细诊断,包括病因、分级、分型、分期以及所合并的相关疾病,并采用医患共同决策模式,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以进一步提升治疗效果及患者对长期治疗的依从性。
因此,《指南》强调规范肥胖症的诊疗路径,基于肥胖症的分级与合并相关疾病的情况,推荐不同的诊疗路径,以期更好地规范指导临床实践,获得最佳肥胖症治疗效果(图1)。
图1 超重和肥胖症诊疗路径
亮点三:循证为纲,重申肥胖用药规范
《指南》指出,近些年来, 减重药物的研发进展迅速,尤其是以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GLP-1 RA)为基础的新型减重药物不断问世,减重效果也不断提升。
目前在我国共有五种药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成年原发性肥胖症患者减重治疗,包括奥利司他、利拉鲁肽、贝那鲁肽、司美格鲁肽及替尔泊肽。我国目前尚未批准用于治疗遗传性肥胖症的药物。需要注意的是,应用药物治疗肥胖症应该严格把握适应证,规范使用,需要在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及有无禁忌证后方可起始应用,同时在使用药物减重的过程中也需要定期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规律随访, 监测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治疗方案。
02减重药物适应证
当超重且伴有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合并症,如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脂肪肝、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心血管疾病等通过生活方式干预无法达到减重目标时,可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联合应用减重药物治疗。肥胖症通过生活方式干预无法达到减重目标时,可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联合应用减重药物治疗。
亮点四:综合干预,提出“肥胖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
《指南》指出,肥胖症的病因复杂,且常合并多种相关疾病,干预治疗手段多样(包括:行为心理干预、运动干预、临床营养治疗、药物治疗、外科手术治疗及中医药治疗等),因此,对于肥胖症的诊断和治疗应当积极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以有效整合医疗资源、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对于肥胖症患者的多学科协作诊疗,应强调医患互动,实现医患共同决策(SDM),以提高治疗依从性:(1)主诊医师了解患者的减重预期;(2)主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减重目标及减重方案(通常为以一种干预或治疗方式为主的综合治疗方案);(3)在患者充分知情前提下,医患共同讨论个体化减重目标,共同制定可执行的减重方案;(4)主诊医师对肥胖症相关疾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由专科医师进行肥胖症相关疾病的专科治疗。
同时,应注重干预和治疗方案的有效实施和效果评估,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提升患者近远期临床疗效、改善临床结局:(1)应当密切监测与评估肥胖症患者的减重速率、减重程度以及相关疾病改善;(2)关注肥胖症患者在治疗期间的生活行为方式及治疗依从性;(3)采用医患共同决策,以客观评估治疗效果,分析存在问题,调整干预和治疗方案。
肥胖症的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需由经过培训且相对固定的多学科医师和专科护士共同组成,以制定最合理的规范化、个体化、连续化的综合干预和治疗方案。多学科协作团队建议包括但不限于:(1)专科护士或者全科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信息建档、分诊转诊和筛查随访等;(2)临床营养(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指导、干预评估和临床营养治疗;(3)内分泌代谢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内分泌代谢评估和药物治疗;(4)心血管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心血管风险评估和药物干预;(5)精神心理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精神心理评估和行为心理干预;(6)运动康复(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运动干预和评估;(7)减重与代谢外科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外科手术治疗和围术期管理;(8)中医医师,负责对患者在辨证施治下进行中医药及针灸等治疗。此外,开展肥胖症多学科协作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具备肥胖症相关疾病的诊疗能力,包括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肾脏内科、耳鼻喉科、妇产科、骨科等。
肥胖症的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应采取开放、科学的态度,充分认识各种干预和治疗方法的优势和局限,并持续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临床进展,为肥胖症患者制订科学、合理及规范的个体化治疗方案,提供基于循征医学证据的有效诊疗。同时,基于上述诊疗模式的建立,积极推动对疾病和患者更有利的新方法、新技术、新策略的创新和研究。对于存在的争议,积极运用循征医学的方法,通过符合医学伦理的临床科学研究来验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亮点五:关注肥胖“后备军”!提出“儿童青少年肥胖症”干预建议
《指南》指出,随着全球儿童肥胖症患病率的不断增长,肥胖症相关代谢异常呈现低龄化趋势。儿童期肥胖如未能有效控制,大多可延续至成年,显著增加代谢综合征、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同时还会伴有一系列心理和社会问题。
03儿童青少年肥胖症管理建议
➤治疗原则:减少能量摄入、增加能量消耗,在不影响生长发育的情况下实现减重增肌目的。
➤治疗方法:行为心理干预、运动干预、临床营养治疗、药物治疗、外科手术治疗以及中医药治疗等。
行为心理干预、运动干预、临床营养治疗是首要治疗手段。饮食总体原则是保证儿童青少年正常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选择相对低脂、低糖、低盐、高蛋白、适量纤维素的食物;尽量减少零食、加餐及快餐食品;纠正错误的饮食习惯,鼓励不要过食,细嚼慢咽。身体活动方面,应进行适合年龄和个人能力的、形式多样的身体活动,建议儿童和青少年每天应保证足够时间和强度的身体活动,以消耗能量,即6岁以下儿童强调户外活动,每天至少保证180分钟的各强度活动,其中60分钟为中等至高强度身体活动;6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天至少进行60分钟中等至较高强度且以有氧运动为主的身体活动,每周至少3天进行较高强度的有氧运动及增强肌肉和骨骼健康的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限制久坐行为和视屏时间,养成健康良好睡眠习惯,必要时行睡眠干预。此外,需关注肥胖症儿童青少年行为心理问题,如因肥胖症影响自尊、身体形象和社交,所引起的焦虑抑郁症状的发生,及可能增加成年期情绪障碍的风险。因此,需加强心理支持,早期识别并积极干预,同时注重健康减重和减重同时的心理健康教育,避免出现厌食症。
减重药物治疗建议仅针对经强化生活方式干预减重无效或为改善肥胖症相关疾病的儿童青少年,不建议在超重儿童或青少年中使用。目前我国暂未批准用于儿童或青少年的减重药物。二甲双胍可改善肥胖症儿童胰岛素抵抗,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可用于儿童减重治疗。
患有肥胖症的儿童或青少年减重与代谢手术选择应严格遵循手术指征,按照个体化原则决定手术的必要性、时机及手术方式,并需充分考虑患者依从性以及家属配合术后饮食管理的能力。
此外,也可在中医辨证论治基础上,采用中医药治疗,如辨证为脾虚湿盛证,可予苓桂术甘汤或二陈汤加味;胃热湿阻证,可予泻黄散加减治疗;肝郁脾虚证,可予逍遥散治疗;脾肾阳虚证,可予真武汤合苓桂术甘汤治疗等。亦可结合毫针针刺疗法、耳穴贴压疗法、穴位埋针法、穴位埋线法、中医导引、推拿、捏脊等外治疗法,以期取得减重效果。
儿童青少年的肥胖症防控,需要在政府指导下联合学校、家庭、医院、社区闭环管理,对于儿童遗传性肥胖症、肥胖症相关疾病的治疗,需要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制定个体化减重方案。
来源: 抗衰老产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