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用农药距农产品收获的天数,可保证收获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标准,即低于最大残留限量。在农业生产中,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的时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不允许在安全间隔期内收获作物。不同的农药有效成分因其分解、代谢的速度不同或同一种农药施用在不同生长趋势和季节的作物上,则安全间隔期会有所不同。
农民朋友在使用农药时,一定要看清农药标签标注的农药使用安全问隔期和每季最多用药次数,确保农产品在农药使用安全问隔期过后才采收,不得随意增加施药次数和施药量,以防止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
根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规定,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但属于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用于非食用作物的农药;
(二)拌种、包衣、浸种等用于种子处理的农药;
(三)用于非耕地(牧场除外)的农药;
(四)用于苗前土壤处理剂的农药;
(五)仅在农作物苗期使用一次的农药;
(六)非全面撒施使用的杀鼠剂;
(七)卫生用农药;
(八)其他特殊情形。
来源: 全国农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