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炒鸡蛋。有时晚餐如要加菜,我便会向母亲提议吃鸡蛋,但常听到她这样回答:“今天桌上有土豆,土豆和鸡蛋不能一块吃,有毒。”家乡盛产海鲜,我却从未见父亲就着鱼虾下酒,“海鲜配酒容易痛风。”我想,在国人的潜意识里,这就是食物相克的说法吧。

但有些饮食现象,又不免让人心生疑虑:鸡蛋不能配土豆,可“土豆丝灌饼”却在大江南北的集市小摊被奉为佳肴;海鲜不宜配酒精,而江浙名菜“醉虾”却备受追捧。流传千载的“食物相克说”,却与我们的日常饮食自相矛盾,甚至格格不入。如此,所谓的食物相克,似乎未免有伪科学的嫌疑了。

通过生物学上的科学分析,甚至仅利用高中课本的生物学知识,我们都可以直接看穿食物相克论所存在的谬误。下文以四个典型说法为例,进行具体证伪。

(一)土豆与鸡蛋搭配有毒

土豆主要含淀粉、纤维与维生素,鸡蛋则是优质蛋白,两者不存在产生有害物质的化学反应。全世界不少人,都是吃着土豆派、土豆灌饼、土豆蛋糕健康生活的——两者相克的说法不攻自破。

(二)海鲜配啤酒导致痛风或过敏

两者不存在相克关系,问题在摄入人群。比如,糖尿病人大量食用白糖和巧克力,导致病情恶化,难道能断定是“白糖与巧克力相克”吗?同理,海鲜与啤酒皆为高嘌呤食物,大量食用会使血液尿酸升高。若为高尿酸人群食用,才会增加痛风风险。另外,肉类、大豆等亦为高嘌呤食物,这些食物不论怎么搭配,都会对痛风患者或高尿酸人群不利。

(三)鸡蛋与豆浆会降低营养价值

这个说法就相当有“架势”了:“豆浆的胰蛋白酶抑制物,会抑制鸡蛋中的蛋白质的消化。”其实,用高中生物的知识就可轻松破解:煮熟的豆浆,胰蛋白酶早已因为高温失去活性,不会发生如上现象。

(四)螃蟹不能配柿子,否则会产生砒霜

“螃蟹内的五价砷会与柿子中的维生素c反应,生成三价砷,即砒霜中砷的形式。”首先,两者反应不会产生三价砷。而且,螃蟹中的砷是非常微量的,要达到有害剂量,需要一次性吃下三百斤的螃蟹,再吃够足够的柿子,还要保证摄入物能全部在体内进行了反应,才会可能导致致死中毒。也就是说,还没等到“毒发”,人早就被撑得半死不活了。

通过由上分析,结合其他例子,我们不难看出“食物相克说”的几个特点:1.“抛开剂量谈毒性”。2.假借科学、真中掺伪,且常存在低级错误。3.原因与结果张冠李戴,或是无中生有。4.忽略人群、烹饪方式等的特殊性,将特殊现象武断为普遍现象。

当然,食物相克的结果可能正确。但即便正确,也往往是主观经验判断产生的巧合,缺乏科学依据。这些经验本身,仍旧是不科学的。

其实,前辈们早就对食物相克论进行研究和证伪。比如,1935年,南京大学教授郑集通过试验来验证“食物相克”导致疾病的说法。他搜集了民间传说中的184对相克食物中的14组食物让动物和人试吃,在食后24小时内,所有被试动物及人的一切体征都正常;2008年与2009年,中国营养协会联合诸多高校进行更严格的实验,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也均为正常。

我们可能会奇怪,早已被证伪的食物相克论,在如今的现代社会,凭什么还能大行其道?甚至于我们自己的潜意识中,可能都认同家长言传身教的“食物相克说”。这些现象的产生,本文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

**第一,是我们的文化传统所致。**中国重视经验,在理性思维上逊于西方。因此,由经验产生的观点和判断,能较容易地为我们所接受。像《本草纲目》这样的巨著,也主要是靠李时珍行医采药的经验。同时,中国文化含有贵古思想,“言必出周孔”,愈古愈好,更使得人们重视前人经验了。

古人面对一些疾病,找不出原因,就从饮食下手,阴差阳错地就得出某某食物相冲的结论。这些经验就这样被迷迷糊糊地流传至今。

**第二,教育水平的不足。**古代广大群众的生活条件较为艰苦,马马虎虎地生活中,常存在烹饪不当、保存不当等饮食问题。而且古人重视经书文理,缺乏科学知识教育,对于这些饮食问题可能无法给出科学解释,就只能用“食物相冲说”含糊其辞了;90后、00后的父母辈,生于十年动乱及知青下乡的文化断层时代,存在基础知识和常识的不足,缺乏对伪科学的判断能力。

**第三,生活质量提高的需求和媒体发展的有意为之。**改革开放的春风给我们送来小康富足,生活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自然会追求更精致、更健康的生活,“食物相克论”正好迎合人们的健康高质生活的需求。同时,迅速发展、嗷嗷待哺的媒体行业需要流量。饭桌是大众的头等大事,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饮食上大做文章,自然能满足媒体盈利的目的,“食物相克论”则是再好不过的题材了。

从食物相克论的背后,隐隐显现文化传承的问题。“取其精华,去其槽粕”的原则,应用于此处再合适不过了。在强调保护诗词歌赋、戏曲灯会这些文化遗产的同时,是否也要重视那些,植根于国民观念中的、抽象的、思维式的传统文化因素?

虽然,“食物相克论”本身是欠科学性的、存在大量谬误的,但不可否认,它蕴含了中华民族独有的养生哲学,反映出中华先民对饮食生活的独特思考,体现了中华民族在思维、观念等方面的民族特性。“食物相克论”有它的文化价值。那么,对于“食物相克论”,或者是其他类似的传统文化观念(本身错误但是反映民族性),是否需要、或者如何传承呢?

全部否决是不合适的。我们可以不认同它们本身的内容,但不能完全摒弃它们,因为它们象征的是古人的生活、思考,是中华民族的剪影。通过这些观念,我们才能认识到古人的所思所想,进而窥探那个时代的样貌。

“取其精华”,何为精华呢?错误的观念本身是不可取的。或许,可取的是观念所反映的种种。正如,商代甲骨上的鬼神信仰,于现代社会并不可取,但通过这些信仰,我们能够了解商人的社会样貌、行为模式、生活方式。“食物相克论”,我们不必相信,不必接受,但我们要保留它们,并借此了解那些相信“食物相克论”的古人们,他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

来源: 南京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