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称为避难层(间)。

1.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楼层在33层以上),必须设置避难层。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避难层设置位置

2.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一般普通电梯只能停留在避难层的上一层或者下一层,而不能直达避难层。消防电梯可以达到避难层。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这样楼梯间里的人都要经过避难层才能下楼,为疏散人员提供继续疏散还是停留避难的选择机会。

从避难层上层楼梯进入避难层

避难层出入口

从避难层出口下楼

3.避难层(间)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等消防设置。

4.设置明显指示标志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来源: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