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知、情绪和行为三者之间的和谐

实现人的认知、情绪和行为的和谐,是主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和任务(附图2-2)。三者失去协调,必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心理、情绪及行为方面的问题甚至障碍(附图2-3):

——当一个人的认知成分大于其情绪反应和实际行动时,这个人会表现出想的比做的多,或者遇事仅停留在空想甚至幻想阶段,成为一个“空想家”,或者“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当一个人的情绪成分大于其认知或行为成分时,这个人则表现出处事过度情绪化,遇事不是积极主动想办法、找措施,而是畏难发愁、不知所措,或者像儿童般“一哭二闹”;

——当一个人行为方面的成分大于其认知和情绪成分时,这个人则会表现出遇事不过脑子,楞手楞脚,鲁莽蛮干,莽撞多动;或者显得机械呆板,没有思想深度和情趣情调。

附图2-2 认知、情绪和行为三者的和谐

二、空间和谐

空间环境对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土敝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气衰则生物不遂。”每一个人都是生活在特定环境中的主体,不同的环境会造就与之相适应的特定人群。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并不是源于自身的区别,而是环境差异产生的多样性。

一是与自然环境相和谐。“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由于适应地球上不同的自然环境,才出现了各色人种。

二是与社会环境相和谐。社会环境不同,造就了个人的身心机能与体质的差异。社会的变迁,会给人们的生活条件、生产方式、思想意识和精神状态带来相应的变化,从而影响人的身心机能的改变。环境对人的改变是深刻的,也是最难以适应的。空间环境尤其是社会环境对人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人从生到死,始终不能脱离自己的生存环境。环境条件是不断变化的,有时变化很大,人为了自我的生存和发展,就需要采取主动的或被动的措施,使自身与环境达到新的平衡。从某种意义来说,心理是适应环境的工具。

剧烈、骤然变化的社会环境,对人体的生理机能有较大的影响,从而损害人的身心健康。《素问·疏五过论》指出:“尝贵后贱”可致“脱营”病,“尝富后贫”可致“失精”病,并解释说:“故贵脱势,虽不中邪,精神内伤,身必败亡;始富后贫,虽不伤邪,皮焦筋屈,痿躄为挛”。不利的社会环境,如家庭纠纷,邻里不和,亲人亡故,同事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紧张等,可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理和心理的协调和稳定,不仅易引发某些身心疾病,而且常使某些原发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的病情加重或恶化,甚至死亡。

家庭和社会组织是一个人重要的空间环境。家庭和组织系统的和谐,是实现人的空间和谐的重要任务。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22年出版《让心回家:系统主义心理学理论与实践初探》,作者:李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