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简介
第一个常用的公理系统是E.F.F.策梅洛和A.A.弗伦克尔等提出的ZF系统。这个系统中只有一个非逻辑二元关系符号∈,非逻辑公理有:外延公理、空集公理、无序对公理、并集公理、幂集公理、无穷公理、分离公理模式、替换公理模式、正则公理。如果加上选择公理就构成ZFC系统。利用公理可以定义出空集、序对、关系、函数等集合,还可以给出序关系、良序关系、序数、基数,也可以给出自然数、整数、实数等概念。
通过元语言,也可公理系统中各公理之间的相容性和独立性,例如Cohen于1960年创立公理集合论中的力迫法,并用来证明ZFC与连续统假设CH独立。1公理集合论发展很快,马丁公理、苏斯林假设等新公理新方法已被广泛使用,组合集合论、描述集合论、大基数、力迫法的研究也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一定要注意的一点:ZF公理系统中,集合的元素都是集合,自然数可用2皮亚诺公理系统表示,如3={0,1,2}={{},{{}},{{},{{}}}}。
ZF公理系统: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ZF2)空集合存在公理:即存在一集合s,它没有元素。
(ZF3)无序对公理:也就是说,任给两个集合x、y,存在第三个集合z,而w∈z当且仅当w=x或者w=y。
注:z = {x, y}, 就是说,如 w∈z, 则 w=x 或 w=y。又名配对公理,取义可由二个集合生成第三个集
合,集合无次序(或说生成的第三个集合无次序),所以叫无序(配)对公理,就一个,如果有次序
就变二个了。
(ZF4)并集公理:也就是说,任给一集合x,我们可以把x的元素的元素汇集到一起,组成一个新集合。
准确的定义:“对任意集合x,存在集合y,使w∈y当且仅当存在z使z∈x且w∈z”。
(ZF5)幂集公理:也就是说,任意的集合x,P(x)也是一集合。
准确的定义:“对任意集合x,存在集合y,使z∈y当且仅当对z的所有元素w,w∈x”。
(ZF6)无穷公理:也就是说,存在一集合x,它有无穷多元素。
准确的定义:“存在一个集合,使得空集是其元素,且对其任意元素x,x∪{x}也是其元素。”
根据皮亚诺公理系统对自然数的描述,此即:存在一个包含所有自然数的集合。
(ZF7)替换公理模式:也就是说,对于任意的函数F(x),对于任意的集合t,当x属于t时,F(x)都有定义(ZF中唯一的对象是集合,所以F(x)必然是集合)成立的前提下,就一定存在一集合s,使得对于所有的x属于t,在集合s中都有一元素y,使y=F(x)。也就是说,由F(x)所定义的函数的定义域在t中的时候,那么它的值域可限定在s中。
(ZF8)正则公理:也叫基础公理。所有集都是良基集。说明一个集合的元素都具有最小性质,例如,不允许出现x属于x的情况。
准确的定义:“对任意非空集合x,x至少有一元素y使x∩y为空集。”
注:(ZF3)可以由其他公理导出,所以有些场合不出现这条公理,与之类似的是“子集公理”。
(AC)选择公理:对任意集c存在以c为定义域的选择函数g,使得对c的每个非空元集x,g(x)∈x。
ZF集合公理系统加上AC就成为ZFC公理系统。
注:ZF为Zermelo及Fraenkel
替换公理如果一集合x的元素的元素也都还是x的元素,则称x为传递集。一个集合x是自然数:如果x是传递集,x的全体元素在∈下良序,而且x的每一非空子集对序∈而言有最大元。这样可以把自然数变成了在ZF内可以定义的一种性质,如把0定义作空集═,1定义作0∪{0},2定义作1∪{1}……等等,则0,1,2,…,都是自然数,而且只有这些是自然数。
自然数“x是序数”是指如果集合x是传递集,而且x在∈下良序。令On表示全体序数所成的集合,α,β∈On,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