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王靖)化妆品消费热度持续走高,消费安全不可忽视。5月5日,省药监局发布《肤用特殊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怀疑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在选购化妆品时,消费者需注意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不要盲目相信宣称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产品。6个月以下婴儿,不宜使用防晒产品,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建议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以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

据了解,在我国,按照风险程度不同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施用于皮肤的特殊化妆品包括祛斑美白和防晒类化妆品,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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