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发布“关于批准发布《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公告全文:“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通过审批,标准编号为:T/CIET 007-2022,现予以公告,自2022年4月10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4月10日发布实施

《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本团标”)的编制和发布填补了国内农民直播销售员行业的标准空白,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尤其是农村直播电商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本团标由南京村村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参与起草单位包括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共同富裕推进工作委员会、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县学(北京)电子商务技术研究院、南京村村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机构和单位。本团标自2021年3月开始立项编制,一年有余的编制期间,历经立项审核、组织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各项程序。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在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文件提到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

《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4月10日发布实施

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着重指出:到2025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新增乡村创业带头人100万人,带动一批农民直播销售员。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优质电商直播平台、直播机构和经纪公司,发展直播卖货、助农直播间、移动菜篮子等,培育农民直播销售员。

作为扎根农业农村、聚焦农产品销售的农民直播销售员——应用网络直播进行销售农产品及周边的农民主播成为了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被寄予厚望。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性工作。

《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4月10日发布实施

为规范农民直播销售员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共同富裕推进工作委员会、南京村村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一年多来在农民直播销售员师资培训和农民直播销售员岗位技能培训的实践经验总结,联合县学(北京)电子商务技术研究院、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机构编制了本团标。

《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与技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4月10日发布实施

本团标充分考虑到三农特性以及农产品销售的专属特点,是对农民直播销售员从业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的依据。在团标内规定了开展互联网直播业务培训机构的要求,从事农民直播销售员岗位人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岗位分类和技能等级评价的规定。本团标适用于农民直播销售员行业培训机构和农民直播销售员的专业培训与技能的等级评价、给有直播销售需求的相关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聘用人才的参考。

本团标包含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培训机构要求、工作要求四个重点章节,规定了开展互联网直播业务培训机构的要求,从事农民直播销售员岗位人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岗位分类和技能等级评价的规定。

另悉,本团标正式发布后,《农民直播销售员—从入门到精通》图书也将于5月初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发售 。《农民直播销售员—从入门到精通》图书以本团标相关内容为依据,全面地体现和落实本团标提出的基本理念和各项目标。随着“团标图书”的发布出版,本团标主要起草单位国促会共富委将在全国范围陆续开展“新农人新技能高职院校师资培训”“新农人新技能农民直播销售员培训”等农村直播电商人才培养系列工程,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推进共同富裕。